新法领航 赋能企业 | 新《公司法》主题系列讲座 · 深圳站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24-09-14 17:25

清控至道教育【至道企业家俱乐部】新《公司法》主题系列全国巡回讲座,携手国内三大知名律所资深律师、清控至道教育博士校友联合展开,旨在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新公司法的重大变化和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增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继上海站之后,8月23日,新《公司法》主题系列讲座 · 深圳站精彩开启。本场讲座特邀清控至道教育贝翰文大学DBA博士项目二期班校友、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之文律师围绕新《公司法》中关于实控人及董监高的相关责任进行分享。


20余位来自不同行业的企业家齐聚盈科深圳律所,学习《公司法》修订对公司运营及董监高合规履职的影响和应对策略,以充分理解董监高权责变化,提高合规意识,防范履职风险。


清控至道教育合伙人、北影世纪(北京)教育咨询集团董事长李威克先生代表至道企业家俱乐部对大家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强调,新《公司法》的修订与每一家企业都息息相关,希望大家今天能够学有所获,企业在新《公司法》的指引下实现更加稳健、安全、安心的发展。



李威克先生指出,清控至道教育2015年经由清华大学批准成立,经过8年的发展,已成为一家领先的面向中国企业家的创新型商业学位教育机构,所服务的企业家博士学位教育学生人数已经占据了中国较大的市场份额。



截至目前,清控至道教育已陆续为200+博士学员500+硕士学员10万+在线学习者200万+在线公益课堂学员提供了课程服务,并与美国、新西兰、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多国知名高等学府深度合作,形成了集专业培训到留学出国、硕博深造再到访问学者于一体的战略合作体系。



诚挚欢迎更多企业家加入,与清控至道教育优秀的企业家学员、顶尖的行业专家和各领域精英人才同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科技资源和投资机会。


随后,周之文律师为大家带来了《企业家及高管应知公司法之新变化——实控人与董监高责任解析与防范措施》主题分享。



周之文律师结合自身在公司法领域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以重点条文解读+案例讨论的形式,从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定义及其变化,董监高的任职变化,控股股东、实控人的责任与风险,董监高的权利义务和风险防范建议等议题出发,作了深入浅出、富有实务指导价值的宣讲。



周之文律师指出,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矛盾是我国公司治理的主要矛盾之一,股东之间内斗、大股东对小股东权利的侵蚀是公司的最为典型和突出的问题。


但原《公司法》对控股股东的法律规制几近空白,加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的核心管理层或控制层,拥有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权,一旦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严重破坏公司的治理结构,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而损害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加以规范。这也是本次新《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进行系统的构建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轮《公司法》修订内容比较多,对股东、高管、实控人的责任规制更趋严格:

新增了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应该承担实质董事责任的规制;
规定了公司实控人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连带责任制度等等;
在纵向刺穿公司面纱的基础上,又新增了横向刺穿公司面纱制度,防止实控人转移公司的资产,输送利益,逃避债务等等;
与此同时,强化了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可谓既加重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的责任与风险,也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的经营管理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说,这些规定也为追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在讲座内容环节结束后,参会嘉宾们还在周之文律师的引导下,参观了盈科深圳律所。



至此,新《公司法》主题系列讲座 · 深圳站圆满结束。



此次讲座不仅提高了参会企业家对新《公司法》的认知和理解水平,更为企业提供了宝贵的法律资源和交流平台。至道企业家俱乐部也将继续与企业家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以企业家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载体,为不断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