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10-19 17:02

上海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三种选拔方式,择优录

取。硕博连读选拔详见《上海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等与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详见《上海大学 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22 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参考 2021 年实际招生人数及学科发展规划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最终以上海市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2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人数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shu.edu.cn/。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 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5. 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6.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7. 有至少两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 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 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 满足报考专业的其他申请条件,具体参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8:00~2022 年 2 月 10 日 14:00,报名及缴费网址:https://gmis.shu.edu.cn/BSBM.html。 报名费人民币 250 元,必须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同报名时间,未在报名截止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报 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缴费。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 还。

2.报考材料上传及邮寄 请考生务必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期间,将报 考材料整理完毕,在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到学院 指定地点。 电子版需内容清晰,按照 A4 纸张正常大小,扫描成 PDF 版本在 报名系统上传;纸质材料需按照要求顺序整理好,邮寄到各报考学院。 学院未收到材料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报考材 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报考材料如下:

(1)《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网 上报名成功后下载,A4 纸正反打印);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学位认证报告); ①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历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的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须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后复印,具 体申请操作方法见:https://www.chsi.com.cn/wssq/; ②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查询学位,并截图打印, 如不成功须申请中文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后打印,具体申请操作方法 见:http://www.cdgdc.edu.cn/cn/;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 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 申请学籍验证并下载打印学籍认证报告; ④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认证报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成绩单;

(6)至少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原件(点击下载: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 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5000 字) ;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 录;

(10)证明本人研究和创新能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1)招生院(系)要求的科研成果及其他材料。

注:纸质材料请按照材料清单里的 11 项准备(每一项内容装订 后,请标明顺序,按照顺序放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袋背面请注明报 考号、姓名、导师姓名和报考学院,牛皮纸袋封面请列出 11 项清单 列表,以备查验勾选),请在规定时间递交所有报考材料(电子/纸 质)。

四、考核和录取

“申请-考核”制流程及要求、录取程序详见《上海大学博士研 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及报考院(系)招生 简章。学校按照国家要求及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思想政 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学制、学费及奖助

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具体学制参见《上海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汇总表》。 学费及奖助信息可查询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有关奖助学金规 定和教育收费标准(https://yjszs.shu.edu.cn/xxcx/xfcx.htm)。

六、其他说明

1.我校将在考核时对考生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弄 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 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严肃处理。

2.应届生在博士入学前未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将取消其 入学资格。

3.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 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 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 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后须将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和学校有 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考生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 就业方式,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5.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 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 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同定向或合同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 而不能录取或入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有一定比例限制,报考定向就业的 博士生,须征得报考院系同意方可报名,否则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 考生自行承担。

7. 部分导师因意向招收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或因下达的招生 计划限制可能无普通招考名额。请考生在报考前与导师联系,咨询导 师是否有招生名额,仔细斟酌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8. 如遇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中的各环节、 流程将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上海大学 A 楼 611 室

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

传真:021-66132245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zs.sh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大学研招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