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它违法违纪等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须复印在A4纸张的同一页面上)。
2.由考生本科所在高校的院、系、所、中心等思政相关部门出具的考生现实表现纸质版一份,并需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3.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4.申请攻读博士的推免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拟申请学院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见相关申请学院网站公告要求)。
三、流程
1.申请
(1)申请者请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查阅学校及学院相关说明及要求,按照申请学院要求的时间节点,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提交给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各学院可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组织相关工作,具体见相关学院网站的通知。
2.复试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所公布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对申请者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名单、安排、形式、内容及办法等,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文件通知。
(3)学院将对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者组织复试。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申请者复试时须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申请攻读硕士的推免生,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3年9月开学时报到,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不得超过两年)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5)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履行保密义务,复试期间及复试结束后,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3.录取
(1)复试结束后,学院须确定并公布复试结果。
(2)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学院公布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外校及北航本校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4)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协议书,具体要求见相关材料说明。
四、其它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若未按时提交相关培养协议(仅对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或2023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提供虚假信息,存在违规违纪。
(4)未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
2.已获得各学院发放的“拟接收证明”的申请者、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北航应届本科生,也均须执行本文件要求。
3.因推免服务系统中个人联系方式信息无法下载,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以免延误相关事宜。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4.我校负责解决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我校不负责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住宿
5.拟录取的推免生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6.我校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助学金、助研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参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规定。其中,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博士获得者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硕士获得者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5000 元。